江苏省教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启动,本次评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。其中教育研究成果奖的要求和细则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
科学技术成果奖分为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类。自然科学奖必须要发表SCIE论文并被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已应用(需提供引用和应用的证明);技术发明奖要有已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的发明专利,并取得良好效益(需提供实施证明和效益证明);科技进步奖必须提供项目签订和验收的证书和相关效益证明。
哲学社会成果奖要求参评成果须是在评选年度内(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)公开出版的著作(含专著、工具书、古籍整理、译著)、正式发表的论文、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(含调研报告、咨询报告)。
开云手机版app下载-(中国)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限报3项,哲学社会成果奖限报5项,申报奖项的教师请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和相应的实施细则的要求,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。
科技成果奖按有关规定填写《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》,提供相关附件材料。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应当完整、真实。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一册(一式10份),附件材料不得超过40页,同时提供《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》电子文档。
哲学社会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:(1)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》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。(2)申报成果一式2份(套),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,注明学校、申报人、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(由学院科技处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)。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(套);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及正文,并经学院科技处审核盖章;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。(3)申报成果附件材料(只包括获奖证书、引用情况证明、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)一式2份,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,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。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,审核后退还。
申报书和汇总表材料和电子稿于2016年4月25日前交科技处。科学技术成果奖联系人:汪涵,行政楼107-2;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联系人:缪宁陵,行政楼318。相关附件请查阅OA系统通知。(文/汪涵)